第七百二十五章:“破开迷雾”

王者鉴明 / 著投票加入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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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换句话说,你二十年前做的三次案子,纯粹是漫无目的乱杀?”我心颤的问道,每个人有父母、有存在的意义。他究竟有什么资格?随随便便的就可以左右别人的性命!

    分尸大魔王不可置否的点了点头。

    这作案情节够严重的,林慕夏挑了挑眉毛,她将先前的做完记录便说道:“最近你分的尸,是跟光头强这小家伙猎手沆瀣一气,他割小家伙,你来分尸?还是没特有的动机?”

    “不清楚光头强怎么想的,我跟他屁股后边玩。”分尸大魔王笑了笑。

    妈的,竟然如此简单,亏了我们D.I.E分析个底朝天还没结果,我深呼了口气道:“那晚独栋小区中,披雨衣并携带你金龙火凤刀的男人,是光头强?”观对方点头,我满头雾水的道:“你们跑到香吉街对过巷子中的第49号院子,将袖珍鸭刘小斌分尸,既然打电话跟纪辉说送他礼包,为何光头强又多此一举的拿金龙火凤刀刀并把尸块转移到独栋小区。凌晨又打算背着尸块离开?”

    “其实我们主要觉得天天猎取小家伙、分尸很无聊了,没了最初的爽感。于是决定玩猫戏耗子的游戏,701的夫妇,我们提前抓到了手,关在了隐蔽的地方。分尸完刘小斌时,我打算到洗浴中心泡澡,所以刀让光头强拿的,他携带刘小斌的尸块,先到独栋小区的701,挑了一部分藏好,把剩下的一部分尸块。藏到小区周围,做游戏铺垫。我们设定了一个游戏任务,放这对夫妇其中任何一个回家,如果能寻到全部尸块,并带回原地,就能领爱人回家。限时一天,可以报警,但是意味着将见到分了满地尸块的爱人。不仅如此,我们还有一个动之必死的道具。”分尸大魔王停了数秒,他极为郁闷的道:“结果倒好,你们警方差点抓住了光头强,还遗失了我的金龙火凤刀,致使游戏夭折。那刻起我就想杀掉这成事不足、败事有余的水货了。”

    我分析的道:“听你的意思,刘小斌的尸块。不是送纪辉的大礼包?”

    “不是,真正的大礼包是纪辉老丈人的骨灰盒。”分尸大魔王胳膊肘子使劲地将手抬到桌前,他一边瞅着摄像设备一边说道:“之所以选择在纪辉家作案,因为光头强发现这人是弯的,打算把刘小斌召唤到纪辉家,进行另一场计划好的游戏,比赛吃尸块活命。却没想到纪辉跟老婆不在家,光头强说不能空手来,我们就地取完刘斌的小家伙并进行分尸解体,然后放了一个拉线即爆的炮仗在他老丈人骨灰盒中,我们打算等回头有空了再慢慢炮制纪辉一家,把骨灰盒藏在了一个不容易发现的地方,并发了条短信让他搜寻。”

    “纪辉没说短信的事……”林慕夏为了验证分尸大魔王的话,她掏出手机拨通了齐欢欢的手机,接通时聊了几句。齐欢欢气愤的道:“婚离了,前天纪辉让我回家一趟,说关于我爸爸骨灰盒的事。我到家才注意到放置骨灰盒的地方空了,他那天没说是胆小怕事,这次想借此见我一面。我没给他好脸色,分别翻遍了院子,他在房顶发现了骨灰盒,打开时炸了,我这辈子都不想再搭理这男的。”

    挂了电话,林慕夏把这段记录完毕,她询问的道:“所谓动之必死的道具,是指非人提供的臭鼬罐子吧?”

    “是的。”分尸大魔王意味深长的说:“你们警方的办案能力还行,如果能早生个二十几年该多好?”

    我不解的问道:“后半句什么意思?”

    “没意思,早生不就能早抓住我咯?”分尸大魔王乐呵呵的道,他笑着笑着竟然哭了……

    裴奚贞手攥住蓝色羽毛,不停地扫动鼻孔道:“你怎么知道非人们来到天南的?他们可是长时间不出老窝的。”

    “事实上,大菊桑,是D组织的联系点负责人,他临死前,让我们最好别后悔,因为非人们很快就派到天南了,他说千什么老大让他接应,如果去不了,到时候非人们一定给他报仇的。”分尸大魔王讲述的道:“那晚,我跟光头强把非人的情况问完,觉得臭鼬人蛮不错的,我问清楚了非人们来天南的时间和落脚地点,跟光头强抱着猎奇心前往那块玉米田,勒索了毒气灌,没跟他们交手,我知道对方势力大惹不起,就识趣的离开了。”

    “敢情大菊桑是D组织的人!”我心中特别惊讶,未雨绸缪的说:“藏得挺深。头儿,这倒是给咱们提了个醒,D组织不知道在天南安插了多少眼线,我们小心驶得万年船,今后能防则防,时刻不能放松警惕。”

    裴奚贞无力的点头,他继续问道:“据我所知,金龙火凤刀是厨界女神戎水彤的,怎么如今落到了你的手上?哦不,准确的说,是二十年前。感觉你没此刀,分尸的水平得降了不止一个档次。”共司在巴。

    “戎水彤是谁?”分尸大魔王莫名其妙的道:“我是看了报纸你们宣传的厨道大赛,才知道我一直使用的武器叫金龙火凤刀。”

    “那你究竟是怎么得来的?”我审视的望着他的眼睛。

    分尸大魔王没有任何犹豫,他不假思索的道:“捡来的。我们家又是医学世家,不过我没继承父亲医术,年少轻狂的我,想到异地他乡闯出一番自己的事业。记得二十一年前,我跟老乡到天南市打工,被坑了,走投无路的我要了几天饭,一觉醒来,枕边多了两把刀,感觉挺趁手的,我就把这对杀猪刀藏在身上。然而有一天,有三个警员想抓我充当案犯,于是把我带到偏僻的废弃工场,对方打算伪造击毙现场。我趁其不备,将他们反杀,心中特别的愤怒,加上小时候父亲教我的观人识骨,分第一具时比较生疏,第二具就熟练多了,第三具,水到渠成。我把尸块们丢到了天南市局,迷恋上了这种感觉,但此后再没有好的机会分尸,直到半年后,大冬天的,我盯上了那一家人,又过了半年,我按捺不住了,想一次性杀的爽,混入黑势力,一夜时间全部把他们解体。我有点杀疯了,跑到大街上疯狂的挥动,被关入了精神病院,接着逃了出来,疯疯癫癫的挥舞双刀,遇见了一个拿灯和扫帚的面具人,就此出了家。”

    我冷声道。“出家,好好的和尚不当,现在又跑到天南作乱?”

    “住持让我到天南来送信,我遇见了想割我小家伙的光头强,听了他的煽动,重新引燃了我的杀心。”分尸大魔王解释道。

    裴奚贞怀疑的道:“你的头毛挺长啊,现在的和尚不光头了?”

    “当年虽然被剃光了头发,但住持嫌我杀气太重,最终看在那个面具人的面子,住持收我做了俗家弟子。”分尸大魔王轻声叹息,他无奈的道:“住持讲了,头发即执念,执念只能自行消散,才能一心向佛。他只给我定了一个规矩,头发不能超过一寸,否则视为执念太重,将逐出山门……”

    接下来,我们花了半个小时,将小家伙猎手跟分尸大魔王的诸多劣迹问完,便结束了审讯。林慕夏伏在电脑前的户籍系统中搜了下四河市的“51岁李逍遥”没任何记录,甚至连叫李逍遥的也没有。我们觉得有点蹊跷,林慕夏抽了分尸大魔王的半管子血,来到鉴证室化验DNA……